1.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为原则,覆盖民用“三表”生产、安装、使用、检定等全链条各环节。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民用“三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场监管总局近日部署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控。2.4月份,大连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关注燃气安全,共筑平安大连”为主题,为期一个月的燃气安全宣传月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升社会公众燃气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能力。
1.从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为积极响应国家数字化建设要求,全面提升燃气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该公司将于2025年4月14日23时30分至2025年4月24日10时开展燃气系统数字化升级,升级期间将对燃气业务产生影响,如有需要,居民可提前购气。
中小燃气公司在面对偏差结算(用气量预测与实际偏差导致的成本结算)和平衡管理(供需匹配与调峰压力)带来的潜在成本问题时,需通过精细化运营、技术升级和机制优化来降低风险。以下是具体应对策略:
中小燃气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企业签订2025年度天然气合同时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根据《福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售价本月起调整。据悉,五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售价由现行4.27元/立方米调整为3.97元/立方米。各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售价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售价。
1.自4月1日起,西安市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20元/立方米,保持不变;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0.19元/立方米,执行3.18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0.19元/立方米,执行4.08元/立方米。此次调整对象为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1.4月1日,在山东省城镇供排水协会、省燃气热力协会举办的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设备更新供需对接会上,36家单位、企业签订了供需合同和战略合作协议,合同总金额超11亿元。
1.2025年3月27日晚间,首华燃气(300483.SZ)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石楼西区块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成功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的评审备案,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05.51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102.75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77.46亿立方米,探明含气面积69.6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