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2025
国家标准 强制性 即将实施
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由624(国家能源局)归口,委托TC280SC1(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会)执行。
主要起草单位: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云南先进弹性体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宁波海关技术中心、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北京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熊凯、靳昕、朱忠朋、刘倩、王硕、赵杰、严素月、邹立梅、张国相、罗勤高、夏攀登、王群威、杨载松、王帅、李铭、李宇龙、牛驰、吴明清、潘光成、任春艳、李乐、任行涛、赵晓弘、刘保民、文习之、庞莲、陈立平、王美林、张萍、闫秀英、纪雯施、段卫宇、郑金凤、林智杰、宋国瑞、王亚敏、张艳梅、樊军伟、高永杰、杨靖元、曹斌、朱正宝、罗望群、杨磊、高冰梅、赵国旗、黄朝霞、白丽萍。
全文如下:




































黑龙江省燃气协会成立于2024年3月1日,是在黑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业务指导和登记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协会秉承坚持政治属性、坚持人民至上、敦促安全生产、履行法定职责的宗旨,以最坚定的工作信念和最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热忱欢迎广大燃气经营企业、技术研究院、高校、设计咨询、产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燃气业务的相关单位加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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